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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简介


FAO

  一、基本情况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以下简称粮农组织)在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倡议下,于1943年开始筹建,1945年10月16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宣告成立。


  粮农组织是战后成立最早的国际组织。1946年,粮农组织与联合国签订协议,并经两机构大会批准,成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一个专门机构。

  粮农组织的宗旨是:提高各国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水准;提高所有粮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效率;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最终消除饥饿和贫困。

  粮农组织现有179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各成员国政府通过大会、理事会行使其权力。两年一度的大会是成员国行使决策权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选举总干事、接纳新成员、批准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理事国、修改章程和规则,并就其它重大问题作出决定,交由秘书处贯彻执行。

  大会休会期间,由49个成员国组成的理事会在大会赋予的权力范围内处理和决定有关问题。理事会下设8个委员会:计划、财政、章法、农业、渔业、林业、商品问题和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自1973年恢复我在粮农组织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就一直是该组织的理事国。

  粮农组织在总干事领导下,由秘书处负责执行大会和理事会决议,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粮农组织在全世界共有4300名职员,其中总部2300人。粮农组织1998-1999两年度预算为6.5亿美元。粮农组织总部秘书处下设总干事办公室、经济与社会部、农业部、林业部、渔业部、持续发展部、技术合作部、行政与财务部、一般事务与信息部。粮农组织在亚太、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近东、欧洲等设有5个区域办事处,在华盛顿、纽约、布鲁塞尔、东京分别设有驻北美、联合国、欧盟、日本等4个联络处,还设有南部与东部非洲、太平洋岛、加勒比、北美、中欧与东欧等5个分区域办事处。此外,粮农组织还设有74个国家代表处,负责处理与100多个国家的日常事务。

  二、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
  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是:(1)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世界粮农生产和贸易信息;(2)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动员国际社会进行投资,并执行国际开发和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项目;(3)向成员国提供粮农政策和计划的咨询服务;(4)讨论国际粮农领域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国际行为准则和法规,谈判制定粮农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协议,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磋商和合作。可以说,粮农组织是一个信息中心,是一个开发机构,是一个咨询机构,是一个国际讲坛,还是一个制定粮农国际标准的中心。

  三、粮农组织的工作重点
  粮农组织早期着重粮农生产和贸易的情报信息工作。以后逐渐将工作重点转向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农业发展政策和战略以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
  1. 加强世界粮食安全。针对七十年代初期国际市场上粮食供应紧张、价格猛涨的情况,粮农组织在1973年的第17届大会上提出以建立国际粮食储备为中心内容、确保粮食供应的世界粮食安全政策。接着,在1974年的世界粮食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世界粮食安全的国际约定》,得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支持。粮农组织成立了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回顾世界粮食安全状况,并讨论改善世界粮食安全的政策和措施。迪乌夫先生1994年上任后,决定将粮农组织的工作重点转向帮助低收入缺粮国家提高农业产量,加强粮食安全。粮农组织于1994年设立了帮助低收入缺粮国改善粮食安全的"特别行动计划"。为了加快实现全球粮食安全,粮农组织于1996年召开了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各国承诺到2015年将目前世界8亿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减少一半。

  2. 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随着人口增长压力的加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农业资源和环境所受到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如何既保护环境又加强粮食安全是一个日益引起各国政府重视的问题。因此,粮农组织把加强资源与环境保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

  3. 推动农业技术合作。从l976年起,粮农组织建立了"技术合作计划",从其正常预算中拨出14%,以后要求增至17%作为技术合作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小额、急需的技术援助。这种援助的规模虽较小(一般不超过25万美元),但手续简便,见效较快,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此外,粮农组织还设立了"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计划",以重点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供稿人:国际合作司国际处

200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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