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启示
澳-美自由贸易协定从开始谈判到最后签署颇费周折,在农业问题谈判上来自美国的阻力主要是国内乳制品、砂糖和牛肉等行业,尽管这些行业在美国也是强势产业,但他们依然担心贸易自由化会面临来自澳大利亚的巨大进口压力。从目前情况看,澳大利亚在农业出口方面似乎获得了更为有利的机会,海产品、乳制品、羊毛行业对澳-美自由贸易协定反响积极,只有糖业、牛肉业比较失望。事实上,澳-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澳对美农产品出口有了明显的增长。根据GTIS数据,2000-2003年澳对美农产品平均出口规模只有18.98亿美元,但2004-2006年平均出口规模已经提高到26.29亿美元,增幅达32.41%。
澳大利亚对美国出口的大部分农产品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可享受免除关税待遇,这些产品包括羊羔肉、羊肉、热带水果(如橙子、芒果、柑橘、草莓、番茄、切花和新鲜的澳大利亚坚果)、切花、小麦、面粉和棉籽等,这意味着澳大利亚农产品在美国市场更具有价格优势。此外,澳大利亚园艺产品也获得了明显的市场准入机会。协定生效前,仅有2%的园艺产品获得免税待遇,而协定生效后,该比例提高到了99%。协定生效前美国11.2美分/公斤的关税将澳大利亚鳄梨挡在市场之外,但在协定生效两年后,澳就可获得4000吨的鳄梨免税配额,以后还将保持每年10%的增长幅度,同时配额外关税也将在18年内逐渐消除。还有,协定生效后第一年,澳大利亚可获得500吨花生和花生制品的免税待遇,配额量每年增幅在3%,并且所有的关税将在18年内消除。
澳洲牛肉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牛肉产品之一,但一直受主要出口市场国家的高关税限制。按照澳美两国达成的自贸区协定,美国将立即取消之前对澳大利亚牛肉征收的4.4美分/公斤的配额内关税,26.4%的配额外关税也将在18年内降为零,美国对牛肉进口仅保留价格触发机制。18年的过渡期虽然长了些,但毕竟有一个可期盼的预期,并在事实上有助于逐渐降低澳大利亚牛肉进入美国市场的成本。
美国对乳制品市场的保护程度较高,但按照协定规定,一部分实行配额管理的乳制品的配额内关税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降为零,同时给予澳大利亚设置特别的自贸区国别配额,享受免税待遇,每年免税配额量以3-6%的速度增加。这无疑使澳大利亚乳制品进入美国市场的能力大大提升,为本国农民和加工业者创造了新的机会。
关于酒类产品,美国将按协定规定,在11年内消除对澳大利亚征收的每升6.3-19.8美分的进口关税,这将进一步促进澳大利亚酒类对美出口,与南非、智利共同分享美国酒类市场。
相比之下,尽管澳大利亚将所有农产品关税立即削减为零,但由于澳大利亚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和生产效率,加之现有澳大利亚农产品关税已经很低,美国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出口不会有明显上升,且因澳大利亚具有严格的卫生和植物卫生检疫(SPS)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美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能力。
总之,在农业方面,澳大利亚获得了较为明显的出口利益,而美国更多是处于防守状态,对澳大利亚扩大出口数量的力度相对有限。
通过对美国与澳大利亚自贸区农业谈判问题与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并可在我国对外自贸区农业谈判中加以借鉴:
第一、美国与澳大利亚都是农业大国,但在个别农产品上,两国竞争力存在差距。虽然美国农业有大量补贴,对外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但考虑到澳大利亚潜在的竞争优势与贸易自由化可能带来的进口压力,美国还是对本国部分敏感农产品保留了特殊处理,充分体现该保就必须保的原则,即使面临巨大的谈判压力也不动摇。美-澳自贸区谈判中农业是重要问题,维护本国农业利益是美国自贸区谈判的突出目标。
第二、澳大利亚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同等幅度削减关税显然对美国不利,为此,美国根据农产品的不同敏感程度,分别争取到了相应的处理方式,基本体现了在两国间处理产品的差异化,从对砂糖产品的例外处理到对牛肉、乳制品等实行配额管理、维持基期税率,从较长的过渡期保护到数量与价格触发机制等都反映出关税处理的灵活性和保护的全面性。这说明只要坚定立场澳大利亚所谓自贸区谈判的“高质量、全面性”原则是可以大打折扣的。
第三、除砂糖和牛肉外,乳制品是美国重点保护的另一重要产品,除关税已经为零或其他贸易量有限的乳制品外,其他乳制品(见表4)分别采取逐渐削减关税、维持基期税率和配额管理等方式,并随着保护程度的提高其受保护的产品数量也相应增加,即呈倒金字塔形,有近64%的乳制品基本属于完全保护之中。
第四、美国农产品关税削减模式实际上包含9个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关税处理方式。这种方式既照顾到了面又有所区别,从贸易保护的角度看,覆盖面广、保护程度高,实施严谨而灵活。
第五、从关税削减涉及的税目看,美国列入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税目超过了农产品税目总数的10%,占商品税目总数的1.8%;如果再加上维持基本税率不变的产品税目,其比例则占到了农产品税目总数的20%,占商品税目总数的3.7%。由此可见,具体国家对WTO关于自由贸易区“实质上所有贸易”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
总体来看,美国在澳-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成功地维护了本国生产者的利益,在对澳大利亚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强调对敏感农产品的保护,竭力制定有利于己的谈判方案,率先确立自己的谈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