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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农业法的主要内容与影响分析(一)

作者:
 



美国新农业法在2002513布什总统签署后正式生效。新农业法的核心内容是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尤其是产品和价格补贴,从而直接有违世贸组织的精神,违背贸易自由化的潮流,引起了许多国家的关注、不满和抗议。以下对美国新农业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意义做一分析。

一、新农业法的主要内容

 美国新农业法的正式名称为《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The Farm Security and Rural Investment Act of 2002,以下简称新农业法),生效期直到2007年,共6年。新农业法获得了国会两院和两党的共同支持,众议院以280141票通过,参议院以6435票通过。

 新农业法决定在1996年农业法的基础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和补贴。根据美国农业部门估算,按照1996年农业法规定,2002年到20076年期间的各项农业补贴约为666亿美元,新农业法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519亿美元,总计6年达1185亿美元(表1)。如果按10年推算,则按原来计划为1073亿美元,新增加828亿美元,合计1900亿美元,平均每年190亿美元。

1       美国农业部估算的农业补贴支出              亿美元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合计

1996年农业法计划额

174

116

108

98

87

83

666

2002年新农业法增加额

34

103

114

105

87

76

519

合计

208

219

222

203

174

159

1185

注:美国农业部通过商品信贷局的支出,不包括食品券计划等。

资料来源:美国农业部网站。

新农业法包括十个方面,分别为:商品计划(即对产品的补贴)、生态保护、贸易(即出口补贴)、营养计划(即食品消费补贴)、信贷、农村发展、研究、森林、能源、杂项等(表2)。

2       美国农业新农业法的主要内容

支出项目

6年增加预算额

亿美元

商品计划:产品包括:玉米、高粱、大麦、燕麦、小麦、大豆、油料、棉花、水稻、奶类、花生、糖、羊毛和马海毛、蜂蜜、苹果、Pulse ;措施包括:直接收入补贴、保护性收购和差价补贴。

290*

生态保护:湿地保护、草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水资源保护、小流域治理、沙漠湖保护等。

171

贸易:出口信贷和信贷保证、食品援助等。

11

营养计划:对学生午餐、食品券和其它对贫困人口的食物补贴。

64

信贷:对新农民购买和建设农场的贷款

10*

农村发展:边远地区的电视网、农村宽带网、农民生产者加工企业补贴、农村消防队培训、农村饮用水等。

10

研究:农业研究和推广

13

森林:对非工业性的私人林主保护森林持续发展的资助。

1

能源:生物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生产与购买补贴。

4

杂项:原产国标识规定、家庭农场破产保护等。

7*

 注:* 为美国农业部门的估测。

 大部分项目都在新农业法中确定了补贴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数额的有三项:商品计划、对新农民的信贷、杂项。商品计划的实际支出额与相关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有关,无法事先精确测定,但新农业法对重要的政策价格和补贴幅度进行了量化规定,因此对补贴支出额可以进行估测;信贷和杂项也有不确定性,因此也是估测数。从表2中可以看出,商品计划居首要地位,占总增加补贴支出的50%。其次是生态保护,新增加补贴支出占总增加额的30%。

 就政策支出的性质而言,商品计划项目中既包含有绿箱政策支出,也包含黄箱政策补贴。生态保护、营养计划、农村发展、研究、森林、能源等项目属于绿箱政策。对新农民的信贷也可以作为结构调整补贴,列入绿箱政策。贸易支出项目不属于国内支持,而属于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

 新农业法引起了世界各国的不满和抗议,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认为美国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额,虽说不一定违背世贸组织规则,但是肯定与世贸组织的精神相背。二是产品补贴涵盖的范围扩大,除了原来的粮棉等产品之外,又增加了大豆、油料、花生、羊毛、马海毛、蜂蜜和豆类等。三是补贴方法改变,由原来的以绿箱为主转变为以黄箱补贴为主。这三个方面基本上也是新农业法的主要特点。

二、新农业法中的产品补贴原理与补贴幅度

 世界各国对美国新农业法不满根本原因在于,新农业法增加了对农产品的补贴,将直接增强美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得美国农产品能够以更低的价格向世界市场出售,从而既对主要农产品出口国造成威胁,减少这些国家产品的市场份额,也对农产品的进口国造成压力,不利于这些国家本国农业的发展。为更好地理解这一点,就要对美国新农业法中商品计划的新特点进行分析。

 美国对农产品的补贴可谓源远流长,已经有70年的历史了。补贴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发生过很多变化,但基本原理没有超出三种类型。一是支持性收购,与我国的粮食保护价收购类似,只不过在具体操作方式上有一些变化。例如,农民在按支持性价格将粮食卖给国家后,如果市场价格发生了上升,农民还可以把粮食再要回来,拿到市场上去卖,而把原来支持价格的钱加上适当的利息还给国家。二是差价补贴,原理是事先确定一个目标价格(名称可能不同),然后按照目标价格与实际的平均市场价格之差对农民进行补贴。三是脱钩补贴,这是1996年以来新实行的办法。补贴数额只与基期(1991年-1995年)的产品种类、面积和单产有关,而与现在的种植产品种类、产量和价格均没有直接关系。

 新农业法的产品补贴在实质上,也是由上述三个部分构成的,只是在叫法上有些不同。第一项称为“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支付”(Marketing assistance loan and loan deficiency payment)。这是延续原来的做法。新农业法中对各种产品规定了新的贷款率(loan rate),这是每一单位(一般是蒲式耳)农产品做抵押可以从国家获得的贷款额。贷款率在作用上相当于保护价格,因为农民可以按照贷款率水平,将产品抵押给国家,获得贷款收益。如果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农民就可以放弃抵押产品,而不需要偿还贷款。而如果在抵押贷款以后,市场价格变得高于贷款率,那么农民还可以将已经抵押的产品要回出售,并偿还贷款及相应的利息。这就是“营销贷款援助”政策。由于在历史上,常常发生市场价格长期低于贷款率的情况,农民要钱不要产品,导致国家(具体执行机构是商品信贷公司)的大量库存。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又采取了变相措施:当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的时候,农民不必将粮食抵押给国家,而是继续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对于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的部分,国家予以补贴。这样做,市场价格仍然由供求关系决定;国家没有库存,减少损失;而农民的收入也保持在贷款率水平上没有减少。这就是所谓的“贷款差价支付”。在实际操作上,市场价格的确定因地、因时、因质量而不同,是由美国农业部确定的,主要的根据是市场供求情况,相当于代表性市场价格,但是在称呼上不是市场价格,而叫“贷款偿还率”(Loan repayment rate)。从以上可以看出,“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支付”与当年的生产产品类型、数量和市场价格直接相关,因此属于黄箱政策范畴。新农业法与1996年农业法的主要区别是:提高了除大豆之外的大部分产品的贷款率,并新增加了一些产品,包括花生、羊毛、马海毛、蜂蜜、各种干豆类等。在实施“反周期支付”措施的条件下,“贷款差价支付”的作用有点象叠屋架床。其实,只要确保反周期支付的预算,完全可以不需要贷款差价补贴这一措施。新农业法确定的贷款率如表3所示。

3   新农业法确定的贷款率

产品

单位

20022003

20042007

小麦

美元/蒲式耳

2.80

2.75

玉米

美元/蒲式耳

1.98

1.95

高粱

美元/蒲式耳

1.98

1.85

大麦

美元/蒲式耳

1.88

1.33

燕麦

美元/蒲式耳

1.35

1.35

高地棉

美元/

0.52

0.52

长纤维棉

美元/

0.7977

0.7977

大米

美元/100

6.50

6.50

大豆

美元/蒲式耳

5.00

5.00

其它油料(油菜、向日葵等)

美元/

0.096

0.093

分级羊毛

美元/

1.0